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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
  • 信息来源:丰台区安监局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06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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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事项名称: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
设定和实施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第十六条(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,应当及时、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,接受监督。)和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8号令)所规定。
审批对象:建设单位
实施机关:bt365体育在线网址职安科
申请材料: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》
审查内容: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、格式是否规范;从法人条件、整治、政策、保密、文字和管辖范围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核实。
审查标准:申请登记材料齐全、真实有效、格式规范,符合登记的各项法定条件,予以受理,否则,不予受理。
批准形式:颁发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》
有效时限:长期
审批流程: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流程图
收费依据及标准:不收费
法定办理时限:5日
办理科室:职安科
办理地点: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院511室
联系电话:010-83368621
部门监督电话:010-83368604
投诉电话:010-83368632

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流程图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。